索引号: | 11210000001099719Y/2021-00075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机关: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 发文时间: | 2021-01-27 |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