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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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细河区税务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细河区税务局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部署和各项任务指标要求,坚持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减税降费、执法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根据征管体制改革及人事变动情况,完善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及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维护,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措施、数据和资料,努力实现信息公开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关于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信息公开审查更加严格。落实统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前登记保密审查结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有据可查、严谨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快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适应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税指南。进一步整合优化了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细河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官网发布,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此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5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狭窄。目前,细河区局的政务公开渠道狭窄,几乎没有线上的公开渠道,仍需通过传统方式来进行公开,耗费人力、物力、财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人员配备不足。办公室(文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人手不足、专业性不强,不利于工作开展,同时加大了公开风险。

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总局出台了较多针对疫情的相关优惠政策,细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方面出现了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细河区税务局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及时与各部门协调,不断学习运用最新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接下来,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发挥各平台集群效应,努力推动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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