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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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规范信息管理、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制度体系,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办理行政许可项目6件。行政处罚数量4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全县税务机关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列入理要议事议程,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明确了公开工作重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深化一把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提供指导,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体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2020年又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科学划分各单位职责,以“高效、规范、统一”为原则,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并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和审查并提供本单位可供公开的相关信息。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为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点,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县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了相关政务工作条例。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县局无外网网站。

2.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坚持办税公开,在显著位置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税宣资料架、窗口人员等全方位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税事项和流程等,做好公开电话接听。

3. 配合县政府和市局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各类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全局概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及时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在税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公文管理,公文内容与公开属性同步审批,并强化公文复核,做好全过程公开。同时,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原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初步显现,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等方面仍需强化。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五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1年本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局和政府的政务公开部署,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梳理分类税收制度,逐步试行税收制度分类公开,提高税收制度分类公开的科学性;修订本县税务系统的主动公开目录,形成客观全面、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的目录体系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清原税务系统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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