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4 12: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南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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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局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接受、转交涉税违法举报;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本局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纳税人税收及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


高桥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高桥镇、龙腾街道、龙祥街道税收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服务工作。


九龙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沙锅屯乡、黄土坎乡、九龙街道、小凌河街道、邱皮沟街道、赵家屯街道、沙锅屯街道及城区范围内个体纳税人税收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服务工作。


虹螺岘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虹螺岘镇、邰集屯镇、张相公屯乡税收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服务工作。


暖池塘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暖池塘镇、缸窑岭镇、三家子街道、苇子沟街道税收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服务工作。


金星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金星镇、大兴乡税收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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