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阜新市
>
信息公开
>
清河门区税务局
>
人事任免
区 门 税务局 任免 清河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清河门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1月6日)
发布时间:2021-08-05 11: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清河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清河门区税务局2021年1月6日决定:
任命孙侨同志为纳税服务股副股长,主持纳税服务股全面工作;
任命周琳同志为人事教育股副股长,主持人事教育股全面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