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联系(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24号,邮编122000,联系电话0421-88918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双塔区局按照新《条例》规定,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目标需求为导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双塔区局充分发挥各类渠道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好报刊、网媒、电视,办税服务厅宣传屏、电子查询机、宣传栏、公开展板,12366服务热线,“税事通”工作室,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网站网页的更新,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包含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行政决策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纳税服务类信息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数量,受到辖区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双塔区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制度建设,在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双塔区局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相关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理顺业务流程,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内容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双塔区局以“互联网+”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利用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查询机、信息公告栏等设施,发布各类二维码,公开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更多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双塔区局针对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管理指标,由局内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及时向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觉公示通讯地址、邮编、政务公开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双塔区局按照新《条例》要求及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但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为此,下一步区局将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的力度,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告知信息公开查阅地址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

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在做好原有图文解读的同时,增加相关视频、音频解读政策等内容。积极利用新媒体发布税务信息,充分发挥税务媒体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

四是聚焦重点税收领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下,进一步落实“非接触式”服务,加强关于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做好政策宣传。

五是与纳税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紧紧围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及时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双塔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