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盘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完成各项政府公开信息条例,认真处理各项事项,以严谨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公开信息,妥善做好依法依规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盘山县税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753件,行政处罚处理19件,处理行政诉讼0起。有效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面,保证了社会群众知情权。
盘山县税务局共有6个办税服务厅,各办税服务厅都通过电子显示屏、窗口公示等方式对办税制度、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两办《意见》落实等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从政策内容、相关操作、疑难问题等多个维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解读,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做好信息公开。在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税事项和流程制成二维码张贴、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电子宣传机等设施滚动播放等方式开展税务工作全方位公开,并开展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制度和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服务,让群众办税体验更实在。二是发放优惠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台账,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能有效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对因客观条件变化而满足主动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配合市局做好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评细则,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不断强化税务干部对信息公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改进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将其融入到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当中,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纳税人生活。三是积极做好行政科室、业务科室各方面的沟通、交流。积极进行各项政务公开情况的汇报、调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