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8: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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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阜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围绕2021年全市税收工作主题,阜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税收信息576条,主要涉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法定公开信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基层单位持续主动公开。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等信息,第一时间发布、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阜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规范内容,组织干部培训规范具体操作流程,为下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阜新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形成衔接紧密、配合流畅的工作体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把好政治关、业务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阜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新媒体、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通过局长信箱等栏目,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政务新媒体对税费改革等社会热点和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阜新税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42条、“阜新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7条,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增强影响力,节约税收办公成本。加强12366热线小呼中心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持续做好办税厅政务公开公告,及时解答群众政策难点,优化了纳税服务的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阜新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另一方面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组织干部参加线上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阜新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抓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较为显著,但是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与市委市政府各单位信息传递、共享的效率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不够快。

2022年阜新市税务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联络提醒制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全面做好税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掌握公开的规范和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解读阜新税收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阜新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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