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3: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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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彰武县税务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编制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认真贯彻市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有效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在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税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彰武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依托官方网站,通过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模块主动公开。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办税厅电子屏幕、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宣传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1年度,彰武县税务局未收到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巩固基础,注重创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公开信息层层把关、严格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切实降低舆情风险,抓实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关”、“保密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首要工作来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等方式,着力发挥信息公开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和宣传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有效解决涉税疑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各类各渠道公开信息严把审批流程,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单位组织绩效考核,优化考核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接下来要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将工作细致分解落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工作规范性还不够完善。我局将注重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信息公开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增强业务规范,从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彰武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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