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3: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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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细河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不断完善公开流程、增强公开时效、提升公开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细河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有关《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文件执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受理和答复,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细河区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巩固基础,注重创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加强涉税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内容进行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加强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栏目的公开维护,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根据区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结合税务实际,完善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注重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局相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全媒体时代下的时代背景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内容,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质效。二是注重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切实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细河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细河区税务局将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一是强化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建立完善相关机制体制,分类分级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努力打造务实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效,及时更新并探索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情况。三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梳理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在此基础上细化工作规范要求,以制度保障工作的系统性,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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