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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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细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细河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细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细河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立足通过公开推动来提高工作整体效能,凝心聚力,科学谋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2022年度细河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公开审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审核环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关系,加强对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公开前的保密安全审查力度,防止失泄密行为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LED屏幕、公告栏等宣传平台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广泛宣传辅导。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处理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监督反馈渠道。2022年,细河区税务局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2022年细河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

改进情况:针对这些问题,细河区税务局计划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品质;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公开,及时让社会知晓并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细河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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