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10000MB1326299U/2018-04911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18-11-01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关于税源管理部门职责调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2018年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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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正式开展工作,负责沈抚新区辖区内的税收征收管理。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现将沈抚新区税务局各税源管理部门的征管范围公告如下:

一、税源管理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99号)规定,结合沈抚新区税源分布实际,由税源管理科负责全区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二、李石税务分局

负责抚顺李石经济区(除青台子村、田屯村、河东村、三宝村、北厚村外)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

三、深井子税务分局

负责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镇、汪家街道及划归沈抚新区管理沈阳其他地区的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

四、拉古税务分局

负责抚顺拉古经济区(含大甸村、松岗村、陡山村、长山村)、李石经济区(青台子村、田屯村、河东村、三宝村、北厚村)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

五、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辽宁省沈抚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芳庭街7号(抚顺银行总部东侧)331室。

联系电话: 024-53950191

辽宁省沈抚新区税务局李石税务分局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芳庭街7号(抚顺银行总部东侧)303室。

联系电话: 024-53950186

辽宁省沈抚新区税务局深井子税务分局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芳庭街7号(抚顺银行总部东侧)317室。

联系电话: 024-53950208

辽宁省沈抚新区税务局拉古税务分局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芳庭街7号(抚顺银行总部东侧)319室。

联系电话: 024-5395012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1日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关于税源管理部门职责调整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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