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个税中低税率级距变化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
发布时间:2018-11-14 13: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今年8月31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虽然新的个税法从明年1月1号起才开始施行,但是工资、薪金所得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起征点”,将从10月1号起先行实施,每月3500元的扣除标准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且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税。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
  税率级距改革 中低收入者受益

  10月1号率先实施的不仅有新的个税“起征点”,还包括新的个税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拉大了3%、10%、20%三档中低税率的级距,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朱青:这次个税改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级距发生了变化。7档税率没有变,但是它的级距变了,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10%以下的税率级距拉大,就是3%和10%这两档。很多需要纳个税的人,原来可能要按20%、25%纳税,这次可能就按10%纳税了。这样的话,就等于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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