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不规范的发票可以使用吗?
发布时间:2018-11-07 13: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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