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以用人单位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单位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