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210400MB150741XE/2018-04913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2018-07-05 |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抚顺市城区商业用房屋出租计税依据的公告》(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和《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关于调整抚顺市城区商业用房屋出租计税依据的公告>的公告》(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因机构名称变更需要修改。为了适应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修改机构名称同时整合上述两公告的内容重新予以发布,原抚顺市商业用房屋计税租金标准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