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中国减税给企业个人以实在红利 稳增长效果不容小觑
发布时间:2019-01-24 0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

针对中国近期的大规模减税政策,毕马威23日表示,官方近期推出的系列税收优惠,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通过个税改革,大多数百姓能享受到明显的税收红利。在外部不确定性存在的情况下,中国的减税举措对稳定经济增长的意义不容小觑。

近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下同)、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毕马威个人服务税务合伙人周波分析说,中国官方这些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具备普惠性、有效性、便捷性的特点。他举例说,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原需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如符合小微企业的认证条件,现在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所得税降幅高达近67%。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直接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提高幅度高达3倍以上。

他强调,这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惠及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绝大部分企业能从中受惠。

周波还指出,这些优惠政策不仅惠及小微企业,也照顾到了小微企业的“伯乐”。比如,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扩大了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他表示,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此次推出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创造创新的关键性作用。

个税改革同样体现出“实在”二字。周波说,此次个税改革后,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士每月可以申报大约4000多元的专项扣除,再加上5000元的起征点,月收入万元的基本不用缴纳个税,“可以说,大多数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明显的税收红利,特别是家庭负担越重可享受的扣除就越多,这也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周波认为,此次个税改革将起到两个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收入分配公平角度看,可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当中低收入者实际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可以增加消费,拉动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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