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需要在什么时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9-12-12 15: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