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MCD五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的方式。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税务机关会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3月初,高新区税务局积极部署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首先广泛宣传,3月1日起,在区局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屏幕滚动上播放纳税信用等级的级别分类和不同等级不同的服务待遇;其次培养师资,3月5日区局派出一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局组织的信用评定培训;最后局内开展专项培训,于3月15日在区局五楼会议室开展了针对税务所和税收管理员的纳税信用评定培训,确保落实省局的评定指标和评定计划,从而顺利完成2018年信用评定工作。
近年来,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已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定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也将成为衡量纳税人“品质”的重要指标。因此,高新区税务局将会更加认真地开展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总局标准,督促企业认真遵守规定,助力企业积累自身诚信资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