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我省已完成金税三期系统的调整、合并。为保证您在4月征期继续享受电子税务局给您带来的便利,我们诚挚地提醒您,在3月28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验证能否正常登录的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查看申报功能是否正常使用
操作方法: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检查您应申报的各税种申报表是否展示完整并可以打开。打开后,若出现“该属期尚未到达申报期,请等到申报期后再进行申报”的提示,则代表您可以在4月征期内正常使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此时无需进行其它操作,退出即可。
二、核对基础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操作方法:1.进入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查看该菜单下登记信息、认定信息、核定信息等功能中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2.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查看该菜单下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功能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直接在此界面进行修改。修改存款账户需重签三方协议,请谨慎操作。3.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查看该菜单下的各种税源信息内容是否准确无误,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直接在此界面进行修改。修改税源信息,将可能影响应申报信息,请谨慎操作。4.进入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查看您的三方协议信息是否准确,协议状态是否正常,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可通过“修改”或“新增”按钮进行处理。
三、确认社保系统可以正常跳转
操作方法: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及其他收入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查看是否可以正常跳转到您的社保系统用户页面。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出现不能正常登录系统或无法通过验证等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