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5-21 10:11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朝智在新华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线访谈中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三类: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陆续出台、在2019年继续实施的减税政策,2018年执行到期、2019年延续执行的减税政策。

而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又分为普惠性与结构性两个方面,其中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则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实际收入,2019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允许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来说,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扣除。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五是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提高增值税免征额,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符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即为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5%、10%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原法定优惠的基础上,再按50%的幅度减征。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范围。

“今年4月1日开始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一套‘组合’政策,政策的落地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姚朝智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降“四率”,包括降税率(将现行16%、10%的增值税税率分别降为13%、9%)、降扣除率(购进农产品扣除率由10%降为9%)、同步调整出口退税率(将现行16%、10%档的出口退税率分别降为13%、9%)、同步调整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将现行13%、9%的离境退税率分别降为11%、8%) 。二是扩“抵扣”,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允许不动产进项一次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三是退“留抵”,在2018年部分行业实施一次性留抵退税的基础上,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在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方面,今年4月30日,重庆市正式发布了《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16%。同时,将现行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还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将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截至目前还出台了22项结构性政策,主要针对脱贫攻坚、医疗卫生、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以及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等出台的系列减税政策,包括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扶贫捐赠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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