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2019年6月6日上午8点30分,在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收管理股股长王春山同志、纳税服务股股长王宏义同志的带领下,在鞍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同志积极配合下,连同二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一行6人来到鞍山衡业奥迪4S店,现场教学,指导鞍山市内15家汽车4S店业务人员学习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端缴纳车辆购置税。
通过实际业务、细心讲解,手把手、面对面,为纳税人演示操作流程。让纳税人直接体验到电子税务局端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方便与快捷,让纳税人直观感受到足不出户、一次不用跑就可以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
纳税人缴纳完毕车辆购置税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只需将完税信息通过业务系统直接传输到公安车管部门。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再需要向车管部门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公安车管部门凭税务机关传输的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便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无纸化”。
这给纳税人购买车辆、缴纳税款、注册登记带来了便捷、高效的服务,降低了征纳成本,有效防止了车辆完税信息被伪造、变造而偷逃税收违法犯罪的行为,从技术和制度层面防范了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