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税务: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8-29 10: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此发布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相关内容。

一、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含义

“三项制度”是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统称。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为了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性,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活动的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务执法的规范性,采取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执法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税务稽查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属于法制审核。

二、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背景

“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税务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在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三项制度”试点。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于今年3月21日,正式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4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了工作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2019年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制定了《辽宁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6月21日,召开了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动员部署会,对“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进行了具体安排;7月31日,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等相关配套文件。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辽宁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税务行政执法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展示辽宁省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三、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使每一起重大税务行政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能够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对行政相对人、执法人员和税务机关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执法人员而言,有利于保障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对税务机关而言,有利于优化税务行政执法管理方式,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量,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范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此次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5个执法类别推行,并以清单形式进行了明确,其中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41项、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9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5项。

五、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的总体安排

辽宁省税务系统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部署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省局成立4个项目推进组,建立了8项工作机制,建立了“1+3+N”制度实施体系,1即实施方案,是全面推行工作的总遵循;3即对每项制度分别制定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N即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工作机制、工作底稿、文书范本、“三项制度”100问等,涵盖了全面推行所需的全部制度办法和操作指引。确定了74项推行任务,其中执法公示42项、全过程记录14项、法制审核7项、信息化建设2项、推行工作保障9项,对每一项任务的具体措施、工作要求、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分省、市、县(区)三个层级分别进行了明确,其中省级任务63项、市级任务59项、县(区)级任务60项。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凡是省局能做的不交给市局,凡是市局能解决的不交给县(区)局。全系统实行一套方案、一套任务分解表、一次动员部署、一套配套文件,市、县(区)税务机关无需再制定方案及动员部署,只需对表推进,照单落实。同时,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是推进实施阶段(2019年8月-2020年7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2020年7月底前各项制度推行到位,取得成效。

三是持续深化阶段(2020年8月起)。深入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总结,巩固已有成果,分析存在问题,持续改进提升。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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