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您2019年没有确认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系统里是没有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的。所以,您在确认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才能确认下一年度。
二、在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时,如果您收到了提示“企业状态为07”时,可能是您以前在其他地方任职过或者填报过其他单位的信息导致您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具体信息里面选择的扣缴义务人不正确,请点开具体扣除项目的填报详情后,选择【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点击【确认修改】,将任职受雇信息修改为目前任职受雇单位,之后再进行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三、在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时,如果您收到了提示“房屋所在地代码不在代码表内”时,请检查房屋地址填写是否正确,房屋地址需要具体到乡镇街道一级。您可以返回首页点击【我要查询】一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一一【房屋贷款信息】,点击修改“房屋信息”,修改“房屋坐落地址”下面“省市地区”必须选择四级:例如-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朝阳街道。修改成功后,返回到【一键确认】页面,点击【一键确认】,填写后就可以顺利进行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