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文件规定,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