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辽医保发﹝2020﹞2号)第一条(一)的规定:减征项目。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