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辽人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为快速将2月份应减免但已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退至企业,税务部门已开辟了绿色通道,发起批量退费业务,相关费款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退至企业缴费账户,敬请您及时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