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15: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总体部署,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目标,坚持做好收入目标的全市统筹规划和责任分解落实,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收入预测,提升分析水平,圆满完成2019年组织税收收入目标。

2.依法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全市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税收优惠政策红利释放到位,让纳税人在减税降费工作中充满获得感。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规划、决策,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等活动,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办理清税注销业务、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其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 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成功入选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已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现同事同罚。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2018年7月5日挂牌后对外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2013年以来税务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提出清理意见,确保现行文件合法合规。

2.切实做好文件会签工作。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为标准,及时对涉税文件纠错补漏,针对地方政府的复杂和重要文件,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按要求回复会签意见。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完善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月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注重与税收中心工作、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决策有机结合,提高学习针对性、实用性和经常性。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局工作开展,提高市局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2.强化公众参与和结果公开。利用税收宣传月和“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恳谈会、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政务公开热线,主动与社会公众交流沟通,多渠道介绍税收、宣传税收。对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决策,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全程公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突出务实创新理念,统筹“三项制度”集成开展。市局和县区局均制定了本单位任务分解表,贴近实际,便于落实。科学制定处罚类法制审核标准。编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手册》5000册。开展分类培训72场次,培训税务干部4000余人。审结非稽查类案件223件,审理稽查类案件2380件。投入18台触摸屏和121台外网计算机用于信息公示,投入使用音像记录设备437台,建成约谈室38个,形成执法音像记录400余条。

2.全面加强征管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大征管工作制度建设的力度,规范纳税人跨区迁移和税务注销工作,组织编写《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税收征管基础业务工作标准操作指南》(试行),建立日常问题报送和答复机制,编制上下联动机制答复单,汇总解答相关问题,充分发挥数据作用,监控和查询各项征管指标。

3.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推进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交流工作,通过深度挖掘和总结典型案例中的先进经验,借鉴选案、调查、审理、执行4个环节的成功做法,树立现代稽查理念,规范稽查工作行为,不断提高稽查案件查处质量和案例分析水平,有效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稽查工作质效,切实发挥稽查工作的职能作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构建高效的内控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完成内控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并库工作。利用“平台”大数据集成发挥执法监督“望远镜”作用,由过去依靠人力实地督察转变为应用大数据远程监控督察,完成税收执法督察新形式的转变。

2.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做好工作部署,细化分工,协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质量提升。

3.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建立“一案双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政策研讨,精准研判,分析问题根源,着力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切实发挥“一案双查”的综合效应。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司法、舆论和社会监督。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作为服务百姓、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平台,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立足税务机关职能,办好群众诉求。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和复议诉讼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辅导,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答得准。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薄弱环节开展预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在办税高峰期,及时调整窗口职能和人员以缓解排队等候压力,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

2.及时妥善做好复议投诉等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依法审理,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运用调解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投诉工作实行评估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部、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办税程序、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册页、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布设,主动引导纳税人自主获取涉税信息。

2.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外发布涉税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薄弱环节,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引领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和实际案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切实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税工作能力水平。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及时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等途径发布税收政策、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涉税信息。通过电话、微信、上门宣传等方式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分类、分级举办专题政策培训会,多措并举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对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制作“纳小服说税之纳税信用”动漫宣传片、“纳税信用那些事”系列文章、纳税信用小课堂等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微博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纳税人讲解纳税信用相关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扩大社会影响。

(九)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运用,发挥法治人才的专业作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作用,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队伍认真履行职责,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文件起草、重大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诉讼等多项法律事务中参与研究、解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健全组织保障落实机制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及时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各项工作的部门职责、操作规则等,为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法治税务建设基础更加坚实。

二、存在问题

(一)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同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税收实践经验的人才匮乏,各单位开展复议、诉讼、重大案审、法制审核等专业性较强要求较高的工作缺乏人力保障。

 三、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障各项工作在税收法治轨道上运行。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二)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各项工作,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组织公职律师开展专题培训和工作交流,参与全系统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加强对公职律师的考核考评。

(三)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明确审理程序,规范执法用语等。针对重大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案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充分发挥事后监督作用,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和案卷评查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绩效考核,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按照违法事实、程序、证据、文书使用等多方面,分类梳理近年来全系统发生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透视税收执法现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推动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分析存在问题,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推动沈阳市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