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09:44 来源:盘锦税务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号:[] []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中共盘锦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将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局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一个坚持”具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圆满完成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统筹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2020年盘锦市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建立一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微信群等载体精准宣传辅导,全力做到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先后召开党委会、政策落实工作例会等5次会议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系统“一盘棋”抓落实。2020年1-11月(所属期),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5.5亿元。组织开展“税务帮扶行动”, 全市共帮扶923户纳税人,完成计划帮扶进度的100%。帮扶对象享受税费优惠3.29亿元,帮扶中收到问题建议750条,经帮扶解决问题688条,问题解决率91.73%。

2.依法征收税费统筹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印发进一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格规范组织收入行为,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不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不搞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打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手段虚增收入。今年,全市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43亿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文件出台前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20年,开展了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涉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等五方面专项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关注的重点工作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2.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在税务行政许可、合同谈签、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中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对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深化纳税服务大格局建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纳税人缴费人“痛点、堵点、难点”大调查专项行动。并对建议形成问题清单,逐一销号解决,真正解决纳税人的问题。推出税费一厅式“首问首办”,把“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原来的105项扩围至190项,把“全程网上办”事项范围扩容到206项,网上申报率达99.2%,涉税业务办理率达94.2%。在全市已设立5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配备68台自助办税终端,实现了在全市任一县、区纳税人都可自助办理发票涉税事项。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全年共有889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产品申请到了5.4亿元的无抵押贷款,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复工复产。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了“1+3+N”制度实施体系,统领全面推行工作,截止2020年底,市税务系统建设完成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公示信息2692条、建设完成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并上传音像记录268条、实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0件,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3.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税务部门工作职责,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市、县(区)二级权责清单,统一形式,明确内容,规范权责。以“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其“权责事项信息表”、“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形式,对市局及直属机构和6个(县)区税务局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统一编列,梳理编制属于市局及直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的权责事项81项,属于(县)区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的权责事项883项。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导入市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4.积极推进征管改革。推进深化税费征管方式改革试点和统一工作平台上线工作,逐步建立以大数据为依托,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新型税费征管方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2020年,总局、省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推送疑点指标数据7批,涉及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黑名单纳税人管理、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发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高风险事项。均整改完毕。开展增值税发票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工作,2020年我局共接收省局派送8批数据,均已完成核查工作。

2.开展层级督审和专项督审工作。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科学调度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信息督察和远程督审的作用,统筹开展层级督审和专项督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得到被审计单位认可。2020年,共完成执法督察项目2个,完成财务审计项目2个,完成专项财务审计项目2个。所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推进“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从9个方面分解细化19个工作事项、43条具体措施。11次明察暗访。选聘700名特约监督员,与其中392名建立了微信好友。通过“线上+线下”廉政回访,收集意见建议129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应诉规程,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审理复议案件2件,积极准备应对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4件。

2.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信访责任制。二是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挑战,新要求,将信访工作重心前移,多渠道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变被动为主动,力争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发生。三是关心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生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具体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和实体办税服务厅逐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确定任务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2.加强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不断强化“两微一端”功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制定网站管理办法,发挥门户网站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与公众互动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通过组织观看《民法典》宣讲视频、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邀请专家学者对全系统人员视频讲解《民法典》等活动,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开展普法。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普法宣传。利用盘锦税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广大市民学好法,用好法。今年通过盘锦税务官方网站、累计发布税费优惠信息3516条,浏览量达30万人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强化全体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能力素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双素质’建设工程”为统领,积极推进“学习兴税”平台实际应用,开展数字人事“两测”,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提升全体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素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制度,2020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5次,会议传达了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平台上线运行的要求。 通过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

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绩效和数字人事等各项考核之中,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提升各级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工作站位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推进依法行政、统筹减税降费、优化执法方式和营商环境等工作,尚需拓展深度、加大力度。二是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单位法律专业执法人员保障不足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与外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市税务局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补齐短板和弱项。一是拓展推出更实更细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增强减税降费落实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公职律师、执法资格等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通过招录法律专业公务员、岗位调整等方式解决基层一线执法单位法律人员保障不足问题。三是完善与有关部门沟通机制,实现相关数据高质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政策落实智能化水平。

三、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全市税务系统将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开展法治税务建设,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围绕省局提出的“五个税务”“十二化”的具体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凝聚依法治税共识

一是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到底到位。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推进党建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好全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精确执法、精准监督

深化开展税费征管方式改革,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和强化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做到精确执法、精准监督。建立涉税诉求法律援助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加大干部素质建设,强化全体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充实法制机构力量。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形成精诚共治格局

推进依法治税,税务部门必须带头遵从税法,通过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引领税务干部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进而带动全社会尊崇税法,形成社会各界精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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