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葫芦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征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3:53 来源:葫芦岛税务 浏览次数: 字号:[] [] []

葫芦岛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做好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前准备工作,葫芦岛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暂截止到2021年12月16日。未能及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2年1月1日至1月20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缴费。

新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将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方式供缴费人选择使用,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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