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税务】多维度激励一线税务干部敬业奉献
发布时间:2021-03-03 10: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在全省推行了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这是自税务机构改革以来,该局首次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实现机制建设标准的全省统一。

新办法涵盖了办税服务厅干部晋升、人员交流、岗位轮换、压力疏导、评先评优、考核奖励、追责问责、支部建设、经费保障九大方面机制,明确了办税服务厅人员每年岗位交流比例和连续工作年限,通过窗口设置、轮岗制度等方式,为办税服务厅人员疏导减压和安排轮休,并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党支部建设等具体规定。办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需在办税服务厅进行锻炼;参选县(区)级税务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要有办税服务厅工作经历;办税服务厅优秀公务员的评定比例应高于其他部门;办税服务厅人员绩效奖高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平均水平等。此外,办法还明确一线税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后果或考核结果较差,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考核奖励倾斜等,为一线税务人员搭建了多维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看到新办法出台,我们大厅的税务人员都感到非常振奋,我们有了更大的自我提升动力和价值感。我们现在干劲十足,有信心也有决心在纳税服务岗位做出更大的成绩。”辽阳市宏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刘晟博说。

辽宁省税务局副局长刘卫峰表示,出台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是“严管厚爱”理念在基层的最直接体现,旨在提振一线服务队伍士气,规范队伍管理,激励税务干部身在一线,心在一线,敬业奉献在一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