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0: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锦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强化税收法治理念、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深化权利救济保障,持续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现将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锦州市税务局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立足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以党建引领“驱动”税收法治建设,着力夯实税收法治工作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实现了党建与税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融合共赢。牢牢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纳入绩效考评,实现述职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坚定法治信仰,认真践行宪法和法律,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局党委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时专门听取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意见建议,坚持负责人诉讼出庭制度,加强对基层各级税务机关法治建设情况的督察督办,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锦州市税务局认真履行税收在国民经济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职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严格税务稽查,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0年共计组织税费收入249.9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61亿元,组织非税收入、社保费收入、其他收入合计88.9亿元。有力有效服务了“六稳”“六保”大局,为抗击疫情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税费征管效能

持续加强税费精细化管理,依托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和综合服务平台管理,解决各类问题,办理出口退(免)税9.98亿元,稳步推进非税收入划转,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深化征管方式改革,在两个试点单位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征管现状的税费征管方式改革的具体措施;推进统一工作平台上线,分级分批组织培训940人次,为平台上线及扩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强化放管服后续管理,落实报验登记制度,依托大数据比对分析,加强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发挥税务稽查震慑作用

开展新办企业差异化趋势分析管理,加强外部数据信息交换,提升税收风险分析能力。实行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坚持风险导向,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全市稽查部门聚焦稽查主业,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发挥打虚打骗专项工作中的“利剑作用”,全力整治增值税发票管理环境。发挥打击警示作用。切实抓好重案要案查处,查办的“7.25专案”虚开骗税案获得公安部贺电表彰;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黑暗线索摸排,实现“线索清零”。

(四)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的人员保障,持续开展法制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全市共有法制审核机构16个,法制审核人员168人,其中注册税务师11人,注册会计师3人,具有法律背景6人,公职律师5人。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制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现有公职律师23人,全年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5人,组织基层青年公职律师上挂锻炼5人次。

(五)全面强化执法监督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内控管理为着眼点,依托内控平台系统不断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全力建设法治税务、责任税务和廉洁税务。规范重大案件审理,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4件。研究制定督审重点,针对减税降费、组织收入原则、现金税费征缴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执法风险开展专项督察,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保证督察结果落实落地。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5个县(市)区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开展“一案双查”,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保证税收权责统一。

(六)深化权利救济保障

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等联动机制,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方法,依法处理纳税争议及诉讼工作,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着力推进税收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更好的满足纳税人的合法诉求。全年受理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0起,依法应对税务诉讼案件3起。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统一方案、统一办法、统一步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税收执法信息公示互联网公示平台、办税场所,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全年累计公示信息34项33551条,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保证税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全市税务系统新配备执法记录仪200台,建设约谈室17间,搭建了音像记录存储工作平台,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保证音像记录能够录入、归档保存并可查阅,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法制审核机构在审核过程中,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证据、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权行使、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全系统共审核通过重大执法决定275件,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例达100%。经法制审核后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减税降费政策在法治框架下落地生根

(一)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运行制度机制建设

为有效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加强基层与省市税务机关的沟通反馈,有效发挥法制部门牵头作用,先后印发“两机制、一方案”,明晰工作内容、方式及要求,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反馈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凝聚优惠政策落实的合力。

(二)打造宣传高地,促进政策落实

持续推出多期网课、短视频等讲解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微博阅读突破38余万人次,开展84期纳税人学堂,总计共培训纳税人6.6万余人次,大数据助力复工复产等典型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刊发。

(三)多角度发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深入开展“税务帮扶”工作,助力企业复产增产,各级税务机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非接触式等形式对1132户企业进行了税务帮扶,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各类问题655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以设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岗、每月“走进一个基层”等方式实施精准帮扶。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预计20亿元,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五、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全面实施“非接触”性办税方式,持续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让纳税人多跑网路,网上申报率达到99.34%,涉税业务网上办理占比达到94.3%。依法加强权益保障,落实最多跑一次办税清单,简并办税资料,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提速受理延期缴税事项。压缩企业办理一般注销流程时限,扩大简易注销范围。

(二)专属纳税服务作用充分发挥

持续做好重点税源企业个性化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专属服务团队12个、服务群30余个,累计开展专属服务活动421次,惠及企业1842户次;开展“银税互动”,为1.1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773笔金额10亿元,实现以“信”换“贷”。

(三)“一网通办”持续便利纳税人

创新优化自然人缴费方式,线上缴费方式拓展至12种,惠及全市186万缴费人;打造政策推介、自助办税、数据应用三个智慧税务平台模块,开通6大类政策法规查询、7类185项涉税事项办理功能;启动“不动产登记+税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系统,压缩办事时间50%以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锦州税务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依法治税,牢记为人民服务初心,永担兴税强国使命,更好的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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