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和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公告如下。
欠税公告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