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1: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燕京街14号,邮编:122629,联系电话:0421-89985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立足通过公开推动来提高工作整体效能,凝心聚力,科学谋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朝阳县税务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目标需求为导向,积极搭建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县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事通”工作室、纳税人学堂、电话、短信、微信以及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渠道,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含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行政决策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纳税服务类信息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数量,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朝阳县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制度建设,在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朝阳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科学规范的轨道。2021年,我局坚持构建了科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始终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鞭策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朝阳县税务局通过建立制度,制定规范,组织法制、非税、税源等部门建立健全系统条目,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录入的基础上,将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内容录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朝阳县税务局针对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由局内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将广泛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及时向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觉公示通讯地址、邮编、政务公开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朝阳县税务局按照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需要丰富;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下一步,县局将继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提升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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