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助企纾困解难、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些政策将“真金白银”直达企业,降低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等压力,进而提振发展信心、稳就业保民生。10月14日上午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泽忠同志就政策内容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访谈时间:2022-10-14 10:00 - 2022-10-14 11:00
主题嘉宾: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泽忠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参与“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助企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发展”在线访谈。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泽忠同志。[2022-10-14 10:00:32]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大家好!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盘锦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盘锦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财政、人民银行国库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抓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作为建强政治机关、服务“国之大者”的实际行动,坚决扛牢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在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中,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准落好。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正在平稳有序落地,其中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梯次性集中退还的任务基本完成。[2022-10-14 10:01:43]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请问税务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有力有效措施,确保这些退税“红包”直达企业,为企业减负纾困?[2022-10-14 10:02:29]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为贯彻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盘锦税务部门迅速在市县两级税务局组建了落实退税减税政策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兵强将,进行实体运作,详细制定了纳税服务、宣传辅导、督察督导等工作方案,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退库工作机制。与财政、国库等部门建立“问题-协调-解决-优化”的全链条退库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率、常态化退库工作模式;加快电子退税信息化进程,各类业务退税基本实现电子化,实现了红利释放加速度。
二是对标对表落实。拉出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宣传辅导、留抵退税、六税两费、任务分解等工作台帐,围绕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对标推进;拉出责任清单,切实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宣传辅导培训。盘锦市局采取短视频、云直播、微课堂等多种形式,构建了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立体化宣传格局,100余名专兼职“网络宣传员”和“青年志愿者”活跃在退税减税宣传一线,确保每名纳税人了解掌握新的税费优惠政策。
四是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作为绩效考评、巡视巡察、执法督察、工作督办的重点内容,压实各层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序时推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坚持打防并举。一方面在“防”上下功夫。我们将依托税收大数据,严格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的审核,进一步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留抵退税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扫描监控,及时发现风险疑点,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做到留抵退税管理跟得上、风险防得住。另一方面在“打”上出重拳。我们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准落稳保驾护航。同时,对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2022-10-14 10:08:39]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广大纳税人和网友都比较关心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您能给介绍一下吗?[2022-10-14 10:09:15]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2022-10-14 10:11:46]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那“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是指什么?[2022-10-14 10:14:09]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2022-10-14 10:17:27]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2022-10-14 10:18:23]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2022-10-14 10:21:17]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2-10-14 10:22:00]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22-10-14 10:24:13]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2022-10-14 10:25:03]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14号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22-10-14 10:27:37]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和此前办理退税相比,有哪些调整变化?[2022-10-14 10:28:09]
[游客]:请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去年发生一笔征收率3%的销售业务,今年才收到对方公司货款,请问这笔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2022-10-14 10:29:09]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022-10-14 10:31:24]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2022-10-14 10:30:04]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能否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022-10-14 10:33:17]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纳税人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可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调增期末留抵税额,并可继续用于进项税额抵扣。[2022-10-14 10:35:13]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纳税人按规定缴回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留抵退税?[2022-10-14 10:36:04]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即可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内申请办理留抵退税。[2022-10-14 10:38:11]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2022-10-14 10:43:07]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缴回,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相关退税款的次数为一次。[2022-10-14 10:44:07]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个体工商户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是否还可以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开展评价?[2022-10-14 10:45:10]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评价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自愿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自新的评价结果发布后,按照新的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2022-10-14 10:48:21]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若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是否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2022-10-14 10:50:09]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10-14 10:54:24]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国务院决定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请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特点和如何确保落实到位?[2022-10-14 10:59:20]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
国务院部署实施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决定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具体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扩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精准帮扶困难企业,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的基础上,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纳入上述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二是“加力”。在前期新政策预计全年退还的基础上,此次7个行业扩围退税政策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亿元,将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有效缓解困难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提速”。新增的1400亿元退税款已经在7月份集中办理,在充分尊重纳税人意愿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严格落实依申请受理留抵退税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尽早让市场主体享受红利,及时帮扶企业渡难关、复元气。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扛起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以更扎实的举措落实好各项政策,加强内部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再开展一轮覆盖面广、精准性强的宣传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申请办理退税,确保广大纳税人和一线税务干部懂政策、会操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税务、人行三部门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密切沟通协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退税资金规范准确、顺畅有序到达纳税人手中,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22-10-14 11:00:03]
[游客]:
我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2022-10-14 11:01:11]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泽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10-14 11:06:04]
[主持人(盘锦市税务局)]:
由于时间的关系,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2022-10-14 1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