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二条的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