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党史学习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指导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市委印发的《葫芦岛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和《葫芦岛市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税务建设全面突破
在法治税务建设中,市局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努力实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突破。
1.市局党委在2021年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2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2.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深化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税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助力地方经济企稳向好
3.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按月监控收入完成情况,不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二是以税咨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系统共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专项分析报告52篇,其中市级7篇,县级45篇;获领导表扬性批示24篇,其中市级1篇,县级23篇。三是密切跟踪经济运行状况,准确把握宏观经济、重点行业与重点企业发展趋势,提升预测分析能力,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这一主线,有效运用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和税收大数据风险应对两个抓手,在政策宣传上下足功夫、在政策服务上精准发力、在政策管控上跟踪问效,采取多项举措实而又实、细而有细地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充分发挥了减税降费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激活力的引擎作用。2021年全系统召开减税降费例会32次,制发相关文件6份,部署安排30余项工作;风险部门推送政策落实分析任务66批1145户次,减税降费任务27批233户次;政策宣传上2021年围绕减税降费、营商环境、专票电子化等重点工作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话题专栏,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126条,新媒体平台关注人数增加4万余人,新媒体工作全省排名第3名。
5.有序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一是提升站位,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稳步推进《意见》落实。针对《意见》8大项内容,细化完成了《改革意见分解表》,形成28项细化内容及120条具体工作措施,与市局22个部门的职责挂钩,并查找了61个政策文件作为支撑。二是在全国率先推出出口退税“日清日结”模式,开通了出口退税“高速铁路”。三是在全省领先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我市推出的“容缺受理”机制,233项涉税事项实现容缺办理,荣获全省创新工作项目。四是加强外部信息交换,逐步实现以数治税。将我市7个部门的涉税信息集中起来,综合利用,实现挖潜增收,确保税费应收尽收。五是持续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
6.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2021年打造国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4类13项工作目标和3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二是推出《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2021年“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首批事项清单》,清单包括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切最希望改进的10大项22条具体措施,全程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督办督查,常态化解决困扰纳税人缴费人“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民春风。三是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推出7方面21条具体举措,让每一条措施都有跟踪、有结果、被监督。四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将“非接触式”办税清单扩围至214项,拓展多元化缴税缴费方式。2021年葫芦岛市纳税人涉税申报网上办理率达到98.68%,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7.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证照分离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多次专项文件清理。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对全系统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市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确保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听取采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予纳税人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10项税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体现柔性执法的温度,大大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自4月1日“首违不罚”实施以来,全市“首违不罚”9户次 。
10.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重新修订的《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6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处罚标准、规范适用条件,充分利用省局开发的税务行政处罚辅助裁量系统,有效解决税务行政处罚幅度宽泛、自由裁量弹性过大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处罚标准统一、处罚方式统一、处罚口径统一、处罚结果统一,最大程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
11.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了“减证便民”,自2021年7月16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宣传手册、办税服务场所大屏幕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对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纳税人给予细心辅导。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共发生相关业务5千余件。
1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系统累计公示执法信息2012条,上传音像记录466条,实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3件。
(六)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3.不断优化内控管理。针对全市税收工作的重点和高风险领域,加强内控风险指标监控,共接收省局下发4批次任务,188条数据,涵盖建筑业跨县区预缴税款、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离线开具时限等风险点,其中发现问题73条,未发现问题115条,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快反机制,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14.切实做好督察审计。对连山区税务局、绥中县税务局开展财务审计,审计发现5类22项问题。对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稽查局和绥中县税务局开展执法督察,发现5类7项问题。对市局两个派出机构和五个基层局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8类46项问题。
15.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按照风险管理工作规程、操作指引等制度办法,全年共组织风险部门开展风险任务核查1812户次,挽回税款及滞纳金损失近4000余万元。
16.突出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积极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工作,落实“1+7”“1+6”制度文件要求,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认真落实《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监督和班子监督。三是聚焦规范“两权”运行,完善内部控制、督察审计监督、配合审计三大闭环,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四是加强对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延伸监督触角,加强社会监督。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7.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严格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支持尊重法院生效裁判和司法部门各类法律建议。加强与司法部门在执行、破产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合作,提高执法质效。 2021年全系统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18.采取减存控增措施,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全国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全省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暂行)》开展信访工作。下发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力消化信访存量,强化源头治理,有效控制信访增量。对全年收到的6件来信来访,积极协调,上下联动,多方化解,保障了全局信访工作的平稳有序。
19.高效办理提案。2021年,葫芦岛市税务局共收到市政府转交的葫芦岛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均为主办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对3件建议提案征询意见过程中,全部表示“满意”,满意率达到100%。此外,向主办单位反馈了3件协办件的办理意见。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三是深入贯彻执行《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线上+线下”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和“政务公开日”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编发税费知识宣传手册20000册,开展纳税人学堂和云端课堂,受到了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
21.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展手机移动app、微信公众号、主流门户网站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专项税收政策领域公开力度。
(九)全面推进数字法治税务建设
22.依托电子税务局平台,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持续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扩容网上涉税办理事项,优化税费申报流程,拓展税费缴纳方式,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减时间、减环节、减次数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和办税负担。
23.充分发挥大数据智能管税优势,积极应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平台,精准实施税务监管,不断提高“以数治税”能力,风险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以”两个平台”为抓手,利用动态“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实现对纳税人的事前服务提醒,事中改正提示,事后快速应对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充分发挥“两个平台”优势,加强税务内部数据融合共享、数据关联和链式分析,为数据使用部门提供即时、便捷的数据支持,满足税收经济分析、决策支持等不同场景应用需求。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年内实施的行政处罚、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法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葫芦岛税务官网、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2021年,葫芦岛税务官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309条,总浏览量116万余次;微信发布信息1227条;微博发布信息650条。2021年,12366热线、自然人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共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问题1.5万个。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5.加强法制岗位人员配备。全市税务系统在配齐配强法制岗位人员的同时,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通过优化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形成工作激励机制,以税务家文化建设暖人心、聚人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6.加强公职律师培养使用管理。组建2个公职律师团队。2021年将税务公职律师的法律专才应用到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案件办理、法治教育、解决税费争议等多个方面。参加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与审理合同和法律咨询11次,参与13件税费争议。
(十二)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27.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2021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4次。
28.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继续将法治建设工作、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葫芦岛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和《葫芦岛市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推进葫芦岛市法治建设中贡献税务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法治税务建设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聚集“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办税缴费服务、提升税务监管水平、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三)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税收高质量发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出一系列优质高效智能、利企便民惠民的措施,更好的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葫芦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