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贴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2-09-06 16:40 来源:丹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2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有所调整,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新公布的缴费基数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补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

2022年1月-2022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对照表:  

倍数

月基数

月缴费额

年缴费额

基数下限

3678

735.60

8827.20

 缴费档次60%

3830

766

9192

缴费档次70%

4468

893.60

10723.20

缴费档次80%

5106

1021.20

12254.40

缴费档次90%

5745

1149

13788

缴费档次100%

6383

1276.60

15319.20

缴费档次200%

12766

2553.20

30638.40

缴费档次300%

19149

3829.80

45957.60

温馨提示:

1.2022年9月按照新的养老缴费基数进行签约扣款,需要采用签约扣款方式的缴费人需连同2022年1-8月补缴金额一同存入银行扣款账户。

2.2022年7-11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签约扣款时间为每月15日-19日,医疗保险签约扣款时间为每月21日-25日,缴费人需在扣款日前将缴费金额存入银行扣款账户。详细内容请关注“丹东税务”公众号7月18日《关于明确2022年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缴费群体签约扣款时间的通告》。扣款时间结束后,请缴费人自行查询扣款账户是否扣费成功,建议通过签约扣款银行手机银行APP查询扣款明细,如未扣款成功请抓紧时间使用自行缴费方式缴费(缴费方式参见第4条)。

3.未扣款成功缴费人:医疗保险未扣款成功的月份需自行前往经办机构四楼医保职工部门进行登记,数据传输成功后进行特殊补缴(补缴方式参见第4条);‚养老保险每月扣款期间都可扣当年1月至扣款月份应扣未扣的费款,未扣款成功的月份可等下月签约扣款期间一同扣费,也可自行缴费(缴费方式参见第4条)。

4.自行缴费方式:微信关注公众号“辽宁税务”“丹东税务”;‚支付宝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ƒ银行柜台实时缴费。

特别提醒:

1.请广大缴费人确保签约扣款期间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

2.为避免签约扣款缴费失败影响缴费人权益,建议广大缴费人使用自行缴费方式。

3.因签约扣款期间无法进行自行缴费,建议缴费人在每月签约扣款时间之前按照自行缴费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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