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结合实际,采取政务公开公告、税收政策解读、税企座谈等形式,认真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政务公开规定,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桓仁县税务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有质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优化公开流程,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局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服务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确保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把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凡涉及全国范围的税收政策,一律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口径为准;凡涉及全省范围的税收管理制度,一律以省税务局发布口径为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群策群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事项信息。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稳扎稳打做好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一是制定责任清单,立行整改。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三是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面维护信息安全。

截至2022年底,全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政府信息269条,其中:行政许可155条、行政处罚114条;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有待加强。要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税务分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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