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 信息公开 >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索引号: 11210000MB1326299U/2023-0198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12-29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FSW-ZFCG-2023-005(招标文件编号:TXJ-024-20234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众力合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3-1号(2109)

中标(成交)金额:179.90784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鑫众力合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机关主楼、李石办公区、高湾办公区、芳庭街办公区等区域的餐厅运营、秩序维护、保洁、会议、接待、网络运维、设备设施维护、公车运行等服务。

★1.物业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相符,维持稳定,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的,须提前报招标单位同意。
2.物业管理必须始终保持在高水平,派驻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懂规矩,守纪律,重礼节,专业人员需具有较高的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水准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岗位需持证上岗;从事重点部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培训;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确保物业各项目运转顺畅、及时到位,各种设施、设备运转良好,不出差错,杜绝事故发生。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根据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丑景伟、王景东、朱春英、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三年采购预算合计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费率100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或电汇形式全额支付服务费。投标人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TXJ-024-2023408沈抚税务局服务费”。账户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9902********658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2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1.5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6号        

联系方式:024-56888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孙婷婷、李雨萌024-31905999转8510、8525;024-6215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李雨萌

电话:024-31905999转8510、8525;024-6215115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