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4: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辽宁恒慧专用车箱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1200683741982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对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铁税一稽罚告〔2023〕5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审理股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单位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0号302室

电话:024-72651719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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