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6: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在黑山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各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黑山县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2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举旗定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全年组织会前学法6次,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等内容。

2.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融入到税收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谋篇布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

1.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工作始终。黑山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督察反馈的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一是鼓励县局干部积极参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税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认真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加强对县局执法干部法治培训力度。通过互学互助、师徒制、面对面讲解等多种方式持续对税务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县局总体执法能力。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县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其他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对决策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重点审核。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助力科学民主决策。

(三)真抓实干,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开展组织收入工作。2022年,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一是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强化组织收入责任意识,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坚持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全力做好进度监控、趋势研判和收入形势分析,加强沟通联动,建立月初沟通重预测、月中沟通重监控、月末沟通重调度的工作格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确保收入规模质量同步提升,促进税收经济协调增长,为黑山县税收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围绕中心任务,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黑山县税务局积极响应号召,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运行制度机制建设,打出“全面享”“及时享”“精准享”“升级享”系列减税降费“组合拳”,落实落细优惠政策;二是优质高效推进“项目管家”品牌服务,黑山县税务局党委协调抓促,全程督办,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建“项目管家”服务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为企业提供“高定”服务,电话问询38次,微信全天候在线答疑,为企业出具税收筹划意见,辅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四)务实笃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持续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场所,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实地查验、文书送达等事项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辽宁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通知》文件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变相扩大或者缩小“首违不罚”范围;二是精准适用《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处罚标准,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探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工作,充分运用提示提醒、约谈警示等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提高征管效率、促进纳税遵从。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黑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处置、上报突发事件。一是针对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制定系列纳税服务方案、培训辅导方案和大厅应急预案,加强干部的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通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等方式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基石。认真梳理工作机制,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制度,将防疫消杀、值班值守、志愿服务等工作执行到位。三是坚持把值班工作作为保障政令畅通、密切沟通联系、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县局值班工作规范,做到值班值守常态化、处理问题及时化、处置流程标准化。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解处理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稳步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黑山县税务局严格遵守复议应诉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开展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加强公职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培养,提升复议应诉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

2.完善纠纷调解化解机制

黑山县税务局建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提前介入税费争议问题,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协商沟通作用,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将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黑山税务版的“枫桥经验”,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的公信力,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梳理最新政策及工作流程,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风险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二是配合监督抓长效,配合内外部门督察审计工作,以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案例为指引,组织各主责部门开展自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范执法风险。

2.健全内部纪检监督体系

黑山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黑山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规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优化办理程序、规范答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强化风险防控工作

黑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动“以票治税”到“以数治税”的快速转变。一是针对退税风险防控工作,逐日扫描疑点指标,优化集“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应对”为一体的网格化风险管理闭环。二是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定期开展疑点扫描、推送、核查、反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

黑山县税务局不断优化办税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通过拓宽税企沟通交流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尽享黑山税务“云端”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黑山县税务局在2022年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精确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教育,但对精确执法方面要求还是不够严格,忽略了干部存在个体差异和法治理念理解各不相同的因素,导致县局还存在部分干部经验式执法代替精确法的情况。

(二)专业化法治队伍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发力。

一方面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公职律师仅有1名,亟需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另一方面仍需扩大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队伍,将整体执法能力向更高水平推进。

三、2023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黑山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按照税务总局建设“六大体系”、提升“六大能力”工作部署,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四精”即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以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主引擎,围绕“四精”纵深推进法治工作,率先打造法治税务先行示范,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不断致力于优化黑山县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二)依法依规治税,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做好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大局工作,完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发挥政策协调机制作用,严审核、强监督、防风险,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税收红利。

(三)注重严管厚爱,加强法治队伍的建设

1.充分发挥县局党建优势。将法治思想、法治工作深入融合到党建工作中,形成“党建加法治”双促双融的发展格局,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思想建设。

2.加强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

扎实推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健全落实全面学法制度,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加大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力度,提升公职律师的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不断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法治化专业队伍。

(四)聚焦服务发展,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提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提高“接诉即办”工作水平。主动融入和服务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继续做大做强“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智能化”“规范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大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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