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5: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条不紊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我局坚持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狠抓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税费收入稳中有增。

2022年龙港区税务局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税收征管质效明显提升。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区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小组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内控和督察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形成培训常态化。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用信息化手段监控税收执法过程出现的各种疑点,实质上是保证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律程序办事,依法征收,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日常业务培训,将问题在事前解决。

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内控平台应用培训。为了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运行,针对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分别由负责增值税、所得税和征管的人员对平台指标从政策角度、事前管理、事中监控、事后修正等方面进行解读,确保平台顺利平稳有效应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区局始终坚持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贯穿税收重大事项决策的始终。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区局参照总局、省局、市局成立了龙港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审理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另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提高增值税发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及时应对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区局在日常征管工作中有部分纳税人因为特殊经营情况,需要调整发票限额和用量,虽然不符合《规程》十一条规定,但确实需要更大的开票限额和更多的用量。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严格按照《规程》十二条规定及时召开局务会议集体审议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区局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了调整。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区局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纳税服务

(一)全力保障4个服务厅的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的新冠疫情肆虐,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坚定必胜信心,全力以赴战疫情报稳定,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领取、发放防控口罩、消毒用品,监督服务厅防控措施到位。

(二)培训辅导有新意。在疫情下,我们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由实体课堂转换到网上纳税人学堂,采用新颖流行的拍抖音形式,模拟纳税人办税遇到的税收优惠和简化手续、减少流程的办税体验。为纳税人做出生动形象的讲解,深受纳税人的好评。

(三)创新宣传方式。针对每年6月30日个税汇算截止日期的紧迫性,区局利用商业大屏幕播放个税申报讲解动画,联系有关商家在繁华市区循环播放,同时也在服务厅的屏幕连续播放,在管理员的管户群里播放,为我区广大的纳税人普及个税汇算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3月份开始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启动,持续2个月的时间,期间,对管理员进行“手把手”式的辅导,对在外的3个分局进行“电话+微信”形式的辅导。区局认真执行落实总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为了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及省局下发的项目清单,进行整合梳理出涉及国地税的涉税项目,印发后免费发放给纳税人;积极宣传并辅导纳税人使用省局编制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真正让纳税人共享办税现代化带来的便捷;大力推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使用手机APP及POS机划款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等。

2.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现涉及区局行政许可事项只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区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文件规定依法在规定时限内“零超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区局严格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工作人员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在公开的行政许可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行变相许可,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实施变相许可。

对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2022年区局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进行专项核查,通过办税服务厅汇总,去档案室查询等方式,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未发现问题。

3、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制度

区局落实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优化执法方式作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最佳切入点。通过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既体现执法力度,又彰显执法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纳税服务分析预警机制。运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办税服务场所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实现对各办税服务场所排队等候等情况的动态监控,对于可能影响办税的情况提前进行通告。二是区局为应对疫情防控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预案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疫情突发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确保疫情不在系统内部发生和蔓延。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力度。

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力度,区局适时通报监督结果,用监督促进内控完善。区局积极推进运用职能监督一体化系统的预警监督功能,对于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对每月已经形成的执法过错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问题类型、产生成因、解决方案、无过错申辩等,有过错的区局内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规定,对故意或过失产生的执法过错依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疑点信息核查

区局配合市局做好本年度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在历次执法督察检查工作中,区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对执法督察询问事项及时回复反馈单,对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依法追究,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主动接受纳税人和全社会监督,积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络,建立健全和畅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区局党组设立了约谈室,并在纳税服务厅公示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完善了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区局以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电话、区局的外网门户网站、短信台、微信等作为纳税服务平台和载体,向纳税人公开公示相关涉税事项具体规定和办税流程。除此之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大型政务公开日活动,组成由副局长带队,组织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等股室人员参加的政务公开宣传小组,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安排专人答疑解难等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税务部门的税收政策及办税流程。

区局按照省局“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1.强化事前公开。前期区局对局内税务执法人员进行逐一核实,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证件编号、执法区域以及执法资格证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内公示了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 “最多跑一次”等清单信息,以及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在源头上保证税务执法合法

2.规范事中公示。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着装、佩戴标识可能有碍执法的除外;在进行税务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税务执法时,要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示。区局按照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向社会主动公开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

2016年3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了要求。为大力推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区局组织多次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式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支持纳税人全民参与税收治理。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鼓励相关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为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区局以平等沟通为手段,以和谐征纳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教育、监督、引导、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另外,我局在进行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放《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宣传册,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及时了解到自己应的合法权利。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区局参照总局、省局、市局成立了龙港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龙港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龙港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提升法治队伍素质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配合市局组织好新任职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一、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围绕“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一是积极推广企业涉费事项网上办理。纳税人真正实现“少走马路,多走网路”。二是建立税企群,借助税企平台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实现税费优惠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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