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葫芦岛市 > 信息公开 > 绥中县税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绥中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6: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2022年,在总局、省局、市局和绥中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绥中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全面领导

县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县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税务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努力实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突破。一是县局党委在2022年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县局党委书记任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深化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行政决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一是县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严格规范组织收入行为,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不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不搞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打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手段虚增收入。通过税收收入情况关注分析经济运行状况,每月形成税收收入分析报告,有效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2.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坚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通过开展“面对面”的精准辅导,切实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对本年度因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优惠政策逐户落实,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今年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增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县局结合内控平台职能监督一体化相关指标,逐户逐个税种扫描发现应享未享、错享的情况,指导税源管理部门逐一核实、辅导纳税人正确享受优惠政策;扎实落实困难小微企业房、土两税减免政策以及减免租金国有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

3.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

不断推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结合2022年改革任务台账,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委督导,传压力、抓落实,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全局各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完成好改革任务,系统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一是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全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二是时刻不放松对《意见》的学习和贯彻,县局党委以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形式,把《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持以上率下,激发全局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意见》精神更快更好在全局范围内贯彻落实。三是推动创建“精细服务”试验基地,以推动精细服务改革为主抓手,依托县局建立的“税费争议调解室”,通过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解决质效,从而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智能的税费服务,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化服务,推动《意见》贯彻落实。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市局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的行动主题,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新挑战,分批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中各项措施,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二是“税暖惠企”,打造营商新品牌。从“落实优惠政策、便利办税缴费、推行靶向服务、开展精准帮扶、规范执法行为”方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税暖惠企”系列服务举措,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勤撮合、解难题,扩大税收营商环境品牌社会影响力,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推进“免申即享”工作。针对省局下发的惠企政策,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按总局时间节点高效完成红利账单的推送准备工作,企业“无需提交资料、无需申请、无需备案、无需跑路”,无需再担心漏享优惠。四是“项目管家”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与县交通运输局、砂石管理局等单位对接,获取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相关中标单位、砂石供应等情况,成立绥中县税务局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家”服务工作组,制作“项目管家”税收政策宣传册,为重点税源纳税人提供良好纳税服务。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定和管理制度,多次组织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定下发加强党委会议管理、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等制度,对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县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听取采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了东北“三省一市”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子”。二是扎实落实“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税务执法透明。三是创新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优化处罚审核流程及方式。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落实说明理由、听证等制度,以案释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不断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涉税舆情应对等制度,坚决落实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7×24小时舆情监测。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贯彻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文件精神

一是对照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和纪检专责监督作用,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任务担起来,切实压实监督责任。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厚植严的氛围若干措施、加强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实施办法。三是加强社会群众监督,在各办税服务厅公开张贴举报方式和电话,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征集税务干部涉税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构建亲清税企关系。四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

2.持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落实辽宁省税务系统推进职能监督一体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以职能监督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加强职能监督一体化指标应用,持续做好内部风险事前预警和事中防控工作。二是持续做好税收执法“日常过错”提醒及整改工作,强化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

3.积极接受内外部监督

积极配合国务院专项督查、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内外部监督,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章立制和工作改进提升。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平时注重提升法制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旨在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严格落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进行答复。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县局对年内实施的印花税法等法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办税服务厅等主阵地建设,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税法、守税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主要以党委专题学习会议和会前学法方式进行;加强普通税务干部法治培训,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知识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促进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带动税收法治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健全税收法制机构,大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法制股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人员配置合理,各司其职,集中精力从事税收法制工作。三是搭建平台,鼓励税务干部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县局组织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税务干部搭建提升业务水平的平台。鼓励税务干部报名参加市局各类练兵比武活动,自学和集中等多种学习形式相结合,力争每名税务干部都能“懂政策、会宣讲、能落实”。

(十二)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推广工作,派专人入驻办税服务厅,保障新系统平稳运行。二是平稳推进全电发票受票扩围工作,促进提升经济社会电子化、数字化程度,全力做好受票扩围工作在我县落实落地,为加快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进程,保障全电发票“大循环”试点阶段平稳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税务干部队伍政治站位、法治素养仍需提高。二是税务执法方式仍需优化。三是税费服务质量方面还有待提高。

三、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局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全力抓好党风廉政、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等税收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程。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聚集“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力争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