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奥莉特商贸有限公司等79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系人员:商丽敏、崔昌浩、富熙东
联系电话:024-81180619 、024-81180682、024-81180677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