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210300MB1507401H/2023-00479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2023-04-07 |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现采取比选方式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采购方的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提供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比选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总体需求
1.调查对象。2023年度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范围为10个征收单位。
2.调查主体。企业类纳税人。
3.调查内容。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年度工作重点以及纳税人关注的热点,进行评价内容收集、筛选并设计问卷。
(二)具体要求
1.调查准备。严格管理访问员培训、上岗、数据录入等各个数据调查环节,形成严谨规范的调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公正合理性。
2.设计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案。调查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案需要全面可行,切实保障通过调查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可靠。
3.过程管理。采取系列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回溯性,为形成客观、公正的调查结果提供保障。
4.统计分析。提前理清需要收集的相关信息,采取先进数据分析模式,深度分析收集到的信息数据。
5.项目报告。研究报告需要做到内容客观准确翔实、分析深入透彻、建议切实可行。
(三)其他要求
1.参与招标的第三方机构需具备从事政府部门大型满意度调查的经验。
2.第三方机构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机制。
3.项目进行的不同时间节点需向采购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研究全过程中要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工作。
4.为保证评价结论的可追溯性,第三方实施机构要保留完整的原始数据及其他资料。
5.达到采购方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质量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次招标供应商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项目预算金额
叁拾万元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从事政府部门大型满意度调查的经验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间:从2023年4 月8日起至2023年4月13 日
比选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0:00时。
比选时间: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0:00时
比选会议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23-s7号)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0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冠智0412-558991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联系方式:0412-2912666
邮箱地址: 764406243@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3000011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明頔
电 话:0412-2912666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2023年度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服务项目采购会议参与报名表.docx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