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发布时间:2023-09-14 10: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事项名称】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申请条件】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税收统计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统计调查数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docx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信息表》原件

1份

2

《企业表》原件

1份

3

《货物劳务服务表》原件

1份

4

《显示审核情况说明表》原件

1份

4

《调查问卷表》原件

1份

【办理地点】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电子税务局网址详见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8443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总局规定时间: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间:即时办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具体见各办税服务厅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具体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是指税收调查企业认定后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收调查数据,反映分户基本信息。

5.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