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资源税申报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在水资源税试点地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申报资源税,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docx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第三条、第十六条.docx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第三条、第十八条.docx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 | 2份 | 无 | |
2 | 2份 | 无 |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享受资源税优惠的纳税人 | 2份 | 无 |
【办理地点】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电子税务局网址详见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8443。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总局规定时间: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间:即时办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具体见各办税服务厅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具体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网址详见:/col/col1113/index.html。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7.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8.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2016年7月1日,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10.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11.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税率。
13.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14.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可以办理“抵缴欠税”业务。
15.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应当依法向开采地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16.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17.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纳税义务人在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 源信息报告”。
18.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19.纳税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 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