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紧密围绕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并落实学法用法学习计划,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信心,乘势而为,运用法治之力打好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主动战,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持续推进丹东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统筹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组织税费收入任务,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税费收入210.29亿元,同比增长11.6% ,增收 21.88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80.27亿元,组织社保费及非税收入130.02 亿元。
(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加快政策落实问题反馈。强化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跟进各项政策执行风险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基层税务机关提出的税费政策口径、征管服务等问题。二是加强政策落实督导调研。制作优惠政策汇编电子书,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对8个县(市、区)税务局开展督导调研,召开座谈会7次,收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5个,现场解答问题29个,解决问题4个,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纾困。将政策落实工作列为层级督察审计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共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5个,涉及纳税人33户次,涉及税款5.5万元。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发出的“清风窗口”建设号召,丹东市税务局闻令而动,将打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服务树形象、满意在大厅”行动,努力让“办事不找关系 用权不图好处”的高质量办税服务标准成为丹东市税务局的亮丽名牌,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印发《“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全力向中小企业等各类纳税人缴费人推广,利用办税服务厅摆放宣传材料、LED大屏滚动公示、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等方式宣传政策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深入了解相关工作,形成正向效应,全力助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要求落细落实。全地区共开展相关宣传3000逾次。
(四)开展“项目管家”服务。丹东市共16个省级重大项目,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成立16个税收服务团队,对重大项目提供税费政策支持、辅导、服务等项目“管家式”服务。截至11月30日,共编制汇编指引27个、制作辅导视频14个、主动上门辅导61次、开展线上辅导126余次,点对点精准推送信息151条,帮助重大项目解决涉税问题及诉求49个,提示风险6条。助力丹东市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落地。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税流程,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了《税务执法文书范本》。市局法制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税务系统执法经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了《税务执法文书范本》(试行稿),供全市系统税务干部参考使用,这将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引导税务干部在制作税务执法文书时,做到格式应用得当,法条引用准确,程序履行到位,确保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合法规范、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针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做好政策落实问题反馈工作,收集、汇总、整理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基层反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工作“信息员”、“联络员”。年初以来,先后为市委市政府、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在“稳定和促进就业”、“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解决双进双促专项行动企业问题”、“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和物流保通保畅”等方面提供政策落实反馈30余件。向省局报送关于“辽宁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税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涉税案件司法咨询答复”、“全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等调研报告”10余篇。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落实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一)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改)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讲程序,重证据,保质量。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件,未发生纳税人对经重大案件审理后的处理决定提起复议诉讼的情况。二是试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注重讲清违法事实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幅度的情理,确保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法、合理、规范。
(二)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丹依法办发[2023]5号)要求,全地区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43卷,其中行政许可类案卷21卷,行政处罚类案卷22卷;参与政府行政执法案卷10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局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三)落实税务机关权责清单,抓好“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地落细。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地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3大类问题,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权责法定,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定期开展层级审计和疑点筛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群,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
(一)强化权力制约。一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2名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税收执法和财务问题21个,督察审计建议4条。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总局、省局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依规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进行责任追究,谨慎适用不予追究和免予追究。对9人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其中不予追究4人,批评教育5人。三是开展稽审联动一案双查。未发现涉嫌违纪线索,未向党委纪检组移交。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大力抓好重点工作抽查。开展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数字化电子发票额度人工调整流程、专票电子化、执法文书、风险应对等6项重点工作抽查;二是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现金税费问题2个,下发风险点2个。三是完成层级督察审计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层级督察审计指引》,结合丹东实际情况,2023年完成层级督察3个,专项督察1个,层级审计2个,专项审计1个,共发现税收执法和财务问题33个,督察审计建议5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庭前准备会议,共同研究拟定质证意见、法庭辩论提纲和最后陈述,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准备应急预案。2023年,全系统共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8件。持续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大对系统办案的指导力度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二是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努力打造全省优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带动税收治理更规范、更高效。2023年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参与涉税争议咨询26件,组织调解19件,出具法律意见11件。争议双方满意率均达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在门户网站上建立完善公开专栏,实现信息集中主动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统一办理。依法分类公开信息,对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和政府采购等基本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税务系统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辅导,多维度提升法治意识和治理能力。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组织全地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视频会议,听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宣讲报告。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举办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试,1589人参加。
(三)营造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推出“绿色通道”“银税互动”等激励措施,对失信纳税人采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强化执法资格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注重公职律师能力培养。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15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和使用本地区公职律师,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重大税务案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文件起草与合法性审查、协议合同审核等法律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强全系统新录用公务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与培训工作。2023年,共有53人取得执法资格考试证书。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及时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变更,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2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和推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023年,虽然丹东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全面依法治国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与纳税人对法治税务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税收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4年,丹东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作为工作监督重点。全面落实行“三项制度”,持续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认真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二是深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入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控,确保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切实增强政策辅导针对性,对优惠对象、适用范围明确,特别是采取“名单式”管理的优惠政策,要主动获取,将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到户。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及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组织全地区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加强对地方政府联系,为地方建设提供建议意见,提供调研材料。五是开展常态化监控。深入落实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按照督审年度工作计划,对部分基层单位开展层级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重要环节的税务执法监督。二是突出督察审计监督。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监督,持续开展督察审计工作,有效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财务审计方面,梳理、更新、整合内审工作最新要求,对基层单位开展层级审计,依法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24年,丹东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强化税收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推进税务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税务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2024年1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