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网站沈阳页面区县局栏目和区局办税服务厅LED屏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裕农路68号,邮编110164,联系电话:024-88085881,电子邮箱:44190133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需求,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要求,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公开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税服务信息、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切实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管理依申请公开内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2023年,我局未接到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内容审核。除涉密事项外,基本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便于公众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全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凡涉及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情况,全部能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显示公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将税收新政、欠税公告以及政务管理等情况向纳税人进行公布,深植“公开透明”服务理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相关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要求,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理念,转变政务公开工作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缺少较为完善的计划,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围绕税收工作重点,持续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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